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 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
发布时间:2017-08-24 08:53:00

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

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

  文物藏品是博物馆、纪念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,所有社会教育和服务、陈列、研究、编辑出版物等等,都离不开藏品。藏品的数量和质量,直接影响到博物馆、纪念馆的业务水平和社会效益。所以博物馆、纪念馆的建立,不但需要积累一定数量的藏品,建成后还需要不断补充和丰富藏品,才能保证其功能的拓展和提升,让文物活起来,讲好中国故事,为凝聚新时代爱国主义磅礴伟力作出新的贡献。

 

第一部分  藏品入藏标准

  根据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(上海抗日战争纪念馆、上海解放纪念馆、陈化成纪念馆)的自身性质、定位、陈列展览和学术研究的业务需要,凡有关民族英雄陈化成生平事迹、反映上海人民在14年抗日战争以及涉及解放上海战役中各类重大事件、重大历史活动、重要历史人物,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重要实物、文献及音像资料等均在征集之列。从现有馆内文物藏品结构和规模实际出发,重点征集可以补充馆藏空缺项、能与本馆已有藏品形成系列或突出馆藏优势、具有学术研究价值的文物藏品。文物藏品征集范围参照《近现代文物征集参考范围》,具体包括:

  1、涉及上海人民在14年抗日战争中反映军事、政治、经济、科技、文化、教育、卫生、体育、宗教等各方面抗战;反映全国各民族、各党派、各抗日团体、社会各阶层、华侨、港澳台同胞等参加抗战;国际友人、各反法西斯同盟国等援华抗战;侵华日军对华进行的军事、经济、文化、交通、工商业等侵略行径及残暴罪行;在中国进行殖民统治等各类实物、文献及音像资料等。

  2、涉及解放上海战役中反映军事、政治、经济、科技、文化、教育、卫生、体育、宗教等各方面重大事件、重大历史活动、重要历史人物;反映革命烈士英勇事迹的各类书籍、照片、书信、日记、照片、生活用品、音像资料等。

  3、涉及民族英雄陈化成生平事迹和反映其率领抗英官兵浴血奋战、为国捐躯的相关实物和史料等。

  4、弥补馆内陈展缺项的各类实物、文献及音像资料等。

  5、与本馆性质、定位、展陈、学术研究密切相关的各类珍贵实物、文献及音像资料等。

  6、为纪念上海人民14年抗日战争、上海解放、陈化成而创作、制作的各类艺术作品、纪念物品等。

  7、馆际间合作交流的各类实物、文献及音像资料等。

 

第二部分  征集工作流程

  第一条  藏品征集员根据馆藏藏品结构的需要,提出可以征集的藏品对象。

  第二条  藏品保管部门可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对拟征集藏品的真伪、时代、质地及历史、科学、艺术价值做出准确的鉴定,确定是否符合本馆收藏标准与要求,并取得相对一致的意见。

  第三条  藏品征集员拟写征集报告,就以上内容以及征集的参考价格等做出详细说明。征集报告须经鉴定人员和藏品保管部主任签字,报馆领导审批。如需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,由藏品征集员拟稿行文上报。

  第四条  征集的藏品属海外捐赠的,应由征集部门会同文化交流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。

  第五条  藏品征集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和国际法规的程序,要有完备的征集手续。

  第六条  本着实事求是、物有所值的原则,征集部门应与藏品的出售方协商合理的征购价格,报馆领导审批后,由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。

  第七条  经批准征集的文物,藏品保管部应按藏品编目工作的要求,填写编目清单并等帐,建立藏品档案并办理入库手续。

  第八条  重要藏品捐赠应举办捐赠仪式。藏品捐赠仪式由后勤保障部负责协调,藏品保管部拟定捐赠仪式议程,报馆领导审批。

  第九条  尊重并按照捐赠人的意愿,对捐赠的文物妥善收藏和保管,并按协商意见予以展示。

  第十条  藏品征集的过程和文物捐赠档案是记载藏品流传经过的重要资料,藏品征集员应重视收集和整理藏品征集资料工作,并及时归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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