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绝交宣战的几点认识(金仲华 1937年10月6日)
发布时间:2017-07-15 19:35:56

这几天来,我国舆论界对于绝交宣战的问题,正加以非常的注意。报纸杂志上已有许多人表示意见;许多集会中都曾经加以讨论:上海商界最近也发表宣言,决定对日断绝经济关系。我们的全面抗战已经展开了近两个月了,为什么到了现在才有许多人注意到这问题呢?这是很显明的,因为战争已经进行了两月,敌人已把我们全部海岸封锁,把我们全国各大城市都轰炸过,而我们却仍有外交使臣留在东京,我们的国土也仍有敌人的货物源源漏入,更重要的,也许仍旧有少数汉奸,在等待抗战终止的一天,需要他们的膝骨,作为与敌人“屈膝”谈判之用。这样的情形,在国际的视听上既然不好,对于我们的抗战前途,也决非有利。所以这时候大家注意到绝交和宣战的问题,并不算失时,而仍是合乎时宜的。

在昨天的本报上,看到文化界救亡协会邀请许多专家讨论“应否对日绝交宣战”的记载,这记载虽很简略,但已足以显出,这是对于绝交宣战问题一个最详尽的讨论,也是关于这个问题一个最重要的参考资料。因为这讨论还没有结束,我想借《救亡日报》的一些篇幅,补上一些意见。

我在前面已经说过,这时候大家提出对日绝交宣战的问题,是不算失时的,同时,我也以为对日绝交或宣战,在目前是可以做的事情。不过,有一点我们却须注意,我们要对日绝交或宣战的目的,决不单单是为了要没收敌人的财产,扣留敌人的侨民,或废止对于敌人的条约。这些是太枝枝节节了,太注意了这些小项目,就会使人忽略了正面的大目标。绝交或宣战的正面目标是什么呢?是要表示我们决非消极的应战,而是积极的抗战,表示我们的抵抗侵略,决非象敌人那样偷偷摸摸的海盗劫掠方式,而要象一个堂堂正正的国家,为民族生存,为国际正义,为世界和平而战;同时,更要表示我们这次抗战,真正要战到“我们土地上没有一个侵略的人而后已”,我们决不会中途妥协,叫现在在前线浴血苦斗的战土,做了白白的牺牲者,而给汉奸份子,存留着犹豫侥幸的心理。

不过,对于绝交或宣战,我们不能看作有万能的效用。许多人现在专从法理上着眼,研究绝交之后,可以怎样没收敌人的财产,宣战之后,可以怎样废止一切的条约,或者绝交和宣战,是否可以分开来施行。这种法理上的考虑,固然是需要的,但是假若要拘泥于法理,处处感到顾忌,则结果还是一无所成。老实说,我们要绝交和宣战,目的决非在看中敌人一些财产,或打算撤消一些形式上的条约,我们的意思,乃是要在抗战到了目前阶段的时候,再作一次坚强正大的表示,激励我们全国的斗志,昭告全世界的人士而已。

绝交和宣战,其实是可以分开来的。不宣而战,也近数月,打倒[到]了这个局面,宣不宣战确乎没有多大关系。但我们要认清两点:第一,不宣战而绝交,是可以的。前天讨论会中有人认为国际法上无此先例,实际上最近葡萄牙与捷克的绝交,就是不宣战而绝交的最好例子。他们没有战争状态存在,都可以绝交,难道我们和敌人打到了这样局面,还不能绝交吗?第二,即使我们不必放马后炮,在这时再来宣战,但是对于宣战的事情,我们也不必顾忌得太厉害。譬如,就美国实施中立法的问题来说,美国的中立法是为了西班牙战争而成立的,但西班牙内战的双方,根本就没有宣战过。还有,在西班牙战争中,尽管美国有中立法,尽管英、法、德、意、苏各国通过了不干涉办法,实施海岸监察,陆地监察,但是直到现在,西班牙天空的“铁鸟”与地上的“爬虫”,究竟是那里来的。他们不是天上掉下或地中钻出,而是从外国来的。我们要认清,国际政治有[发]展到了目前的阶段,国际公法都已不能用过去的条文来拘泥解释。侵略者曾经片面破坏了多少神圣的条约,他们会真正顾到国际公法吗?当然,我们不会学侵略者无耻的榜样;但我们要知道,在一个堂堂正正的抗战中,在一个为了民族生存自由的抗战中,国际间热情的援助,将会冲破一切的阻难,奔流到我们方面。而在目前,我们正可以在对日绝交的一个坚决表示中,向全世界昭告一次,“我们决定与侵略者抗战到底了,我们需要全世界热烈的援助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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