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代表团接受九国公约会议宣言书之声明(1937年11月24日)
发布时间:2017-07-15 19:38:04

宣言书原文已有数点业已修正,或加以整饬,此层中国代表团自当予以备案。此项宣言书修正稿与原文,均能将一般的原则若干项,即中国始终所接受者,重新予以确认,自属幸事,但以远东争端发展情形而论,中国代表团以为徒自确认此项原则,实不足以应付严重局势,其对于会议所获结果,自不能认为满意。又中国代表团前曾提出各项建议,尤其是本月二十二日所提出之建议,希望会议能采取若干积极的具体的办法,用以援助中国,会议竟未能加以考虑,中国代表团深为惋惜,并深信关系各国,若出以一致行动,实乃应付闩本侵略,恢复远东和平所必要之举。兹虽决定无期延会,但系暂时性质,俾关系各国政府得以交换意见,并依照九国公约所载各项原则,与所悬之鹄的,赓续觅求一切和平方式,用以解决中日两国争端,此层中国代表团亦当予以备案;但为此种新努力易于成功起见,中国代表团深信关系各国,务须从速出以一致行动,积极援助中国,同时并须以种种限制办法,加诸侵略国。中国代表团兹因表示联带一致精神起见,特接受此项宣言书,并要求会议将此项声明予以备案,并作为宣言书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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